项目概况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计生养老保险系统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及相关信息采集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4-016
项目名称: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计生养老保险系统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及相关信息采集系统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43.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包A: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包B: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
联系方式:洪先生 0769-2328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69-23109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769-2310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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