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脑科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4870003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脑科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99.1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9.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脑科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1批
产品质量要求:须符合标准、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的特别要求。
交货时间: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脑科学实验室设备购置,包括脑科学艺术装置声学系统、睡眠舱1声学系统、隔音室1声学系统、控制室声学系统、脑科学实验室展区大屏、脑科学实验室、健康监测系统、三导脑电采集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1)招标文件线上发售: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原件彩色扫描发送至邮箱zz20190789@163.com(无需电话告知)供审核。如审核无误,将于当天18:00后通过上述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知悉。 (2)购买文件报名资料: 1)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提供针对本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如为授权代表购买:提供针对本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2)购买文件登记表(见投标邀请附件),购买人处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底单+可编辑版投标人专票开票信息。 (3)以上资料请分别以附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书”、“购买文件登记表”、“汇款底单”并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购买文件资料”为主题的邮件发送至zz20190789@163.com,对于每日17:00前收到邮件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将会在当天18:00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发送报名资料同时需在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网站进行投标人单位入库在线申请,填全相关信息后点击→注册→进入页面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标注★的内容),并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因开票信息填写错误开具的发票无法更换,请谨慎填写开票信息,提交后收到“贵单位信息已采集”内容的邮件即视为注册成功,如未收到邮件请联系项目经理。注册如遇问题请联系页面提示的网站管理员(可与递交报名资料同时进行,如已注册请忽略)。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3.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联系方式:齐老师;010-66425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张静、张文雪、张薇、马晓晴;010-88354433-221/13720096151/13810400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 010-88354433-221/13720096151/138104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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