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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设备购置项目第十五批智能化生猪育种科教基地环保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澄清

   日期:2024-01-05    
核心提示: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0102-202312-ZCHW16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0102-202312-ZCHW16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设备购置项目第十五批智能化生猪育种科教基地环保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现针对华中农业大学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设备购置项目第十五批智能化生猪育种科教基地环保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投标人提问,做以下回复:

问:1、污水设备暂存池的外排泵要求接至市政排污管道(招标文件P27),请说明暂存池距离市政排污管道距离及管道铺设方式要求。

答:暂存池内污水排入就近污水井,直线距离约30m。管道要求埋地铺设,覆土深度不小于0.30m。

问:2、污水处理设备清单没有一级、二级、三级好氧池的鼓风机,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好氧池鼓风机。

答:不需要补充,一级、二级、三级好氧池鼓风机(曝气风机)由招标人自行采购,投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问:3、请业主澄清调试期间产生的电费、水费由谁承担。

答:调试期间产生的电费、水费由招标人承担。

问:4、污水设备中:招标文件(P27)的排泥/回流泵要求是自吸泵,污水设备表格(P50-58)的各个沉淀池污泥泵要求是离心泵,请澄清说明污泥泵类型。

答: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污泥泵均采用自吸泵。

问:5、臭气处理设备(环保处理中心)中:(1)请澄清无害化设备臭气处理费风量。招标文件P30中设计规模的无害化设备除臭风量为600m3/h,与设备清单中无害化设备洗涤塔处理量1200~1500m3/h矛盾,请澄清说明。(2)无害化除臭流程(招标文件P31)与总工艺流程(招标文件P21)的排放方式矛盾。若无害化设备尾气(招标文件P31) 接入生物滤池,将导致生物滤池设计规模增大,请澄清说明。

答:①无害化设备臭气处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无害化设备自带除臭喷淋塔,此部分按瞬时除臭风量最大为1200~1500m³/h设计(正常运行风量平均约为600m³/h),另一部分经过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的臭气接入生物除臭进行二级处理,此部分按平均除臭风量600m³/h计算。

②考虑无害化设备约1个月运行一次,且运行期间臭气并非连续产生,所以接入生物除臭部分的风量按600m³/h算,不会增加生物滤池设计规模。

问:6、臭气处理设备(环保处理中心)中:清单中排气筒规格为中Φ250mm不合理,按要求(招标文件P63)3500m3/h排放量,风速15m/s核算的管径应为Φ300mm,请澄清说明。

答:排放塔按3500m³/h风量,按风速15m/s设计,管径为Φ300。

问:7、污水处理达标验收:(1)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P79)“达标验收期间检测次数不少于一周一次”请说明 (水质)达标验收期始末节点。(2)(水质) 达标验收是否需要以处理能力验收达标为前提?

答:污水达标验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达标率验收:达标验收阶段达标率100%,达标率=100%×实际达标次数/检测次数。达标验收期间检测次数不少于一周一次,随机采样检测,检测单位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取样检测过程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全程参与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双方签证(若投标人无法派员参与时,须书面委托使用方进行,投标人应视检测结果有效,否则任何单方签证资料均视为无效),对检测结果存在争议可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公司采样检测。如第三方检测不达标,投标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整改到位,且整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处理能力验收:若自养殖污水开始流入集污水池起一年内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负荷的80%以上,且系统稳定达标运行3个月以上,可视为达标验收合格;若自养殖污水开始流入集污水池起一年内污水处理量无法达到设计负荷的80%,但系统已稳定达标运行3个月以上,也可视为达标验收合格;若在未达到设计负荷的80%的工况下完成工艺达标验收,则使用方在后续生产中,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负荷逐渐达到设计负荷的80%及以上工况下运行时,使用方随机抽样检测,如因工艺设计问题导致指标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则投标人需无条件整改至达到设计标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月22日09:30;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农业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027-8728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杨泽龙、王刚、汪树新、万齐威、余轶菲027-8727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泽龙、王刚、汪树新、万齐威、余轶菲

电 话:  027-872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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