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ZB2023-ZC-038FG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60.7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详见下表
2.标的数量:详见下表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年) | 服务期 |
物业管理(保安、保洁)服务 | 1项 | 3,303,7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一年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全年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同可续签一年,本项目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合同,总服务期两年。 |
4.采购项目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5.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
6.简要服务要求:物业管理(保安、保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一年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全年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同可续签一年,本项目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合同,总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方式:供应商应登填写《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后盖章,连同《缴纳标书款凭证》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fbaoming@126.com)。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珠海铖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紫荆支行,账号:44354301040017992。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756-218818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
联系方式:0756-6159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铖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
联系方式:陆畅 0756-2189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畅
电 话: 0756-218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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