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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3-08-01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0708-CMC23N7203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面向的企业类型

第一包 智慧监测体系运行优化综合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180

本项目以保障智慧监测体系优化稳定运行为目标,支撑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体系总体设计、项目建设、运营优化等工作顺利开展

1年(注解2)

无限制

第二包 全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联网项目

79

本项目拟完善声环境监测数据传输体系,实现地方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传输至总站数据平台系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本包仅限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

注解1:投标人可以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投一个包或多个包。但对于一个包,不允许拆包投标,即投标人必须对该包要求的所有内容给予报价,并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装订投标文件。每包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成册。

注解2:对于第一包,招标文件中预算金额为一年的预算。该包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特点,本次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的方式,在年度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中标人合同期1年满后,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不超过2年的合同。

注解3:一家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

评审时,将按第一包、第二包的次序进行评标:

(1)对于第一包:当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该包废标。

根据本包评标结果产生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称为“预中标人”)为本包预中标人。

(2)对于第二包:排除第一包预中标人后,当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该包废标。

排除第一包的预中标人参与排序后,根据本包评标结果产生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排名第1的投标人为本包预中标人。

注解4:对于一个包,投标总价不能超过该包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对于一个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二包: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但不包括大型企业),且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注1:对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2:本项目(包)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认定中小企业,即:“(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所属行业,仅用于明确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不对投标人构成行业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至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方式: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必须注明“23N7203第XX包标书款”。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和填写完毕的《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1份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1份不可编辑的PDF版本),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unyixia@cmc.gt.cn。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日当日16:00时前收到邮件的于当日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16:00时后收到的将视为是下一个工作日收到的邮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第13评标室。开标现场递交/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银行账户:

开户名: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大郊亭支行

人民币账号:0200 0484 1920 0210 659

行号:1021 0000 4847

3.本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及中标结果将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刊登。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只开立增值税普通发票。

5.“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请在招标公告标题右下角“显示公告概要”的附件中下载填写。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6.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3 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6.4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6.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联系方式:010-84943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孙女士、刘先生 电话:010-81168213、81168263 电子邮箱:sunyixia@cmc.gt.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刘先生

电 话:  010-81168213、81168263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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