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扬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扬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VCCGDLGK-20232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祖超
项目联系电话:186524013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扬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中路6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4-873436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祖超18652401357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CCGDLGK-2023242
项目名称:扬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开标及定标顺序为A包(主副食品、调料类)、B包(荤菜、蔬菜、面条、豆制品类、蛋类)、C包(水果类)、D包(乳制品)、E包(糕点类)、F包(面食类)。请各供应商按所投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A包、B包、C包、D包、E包、F包名称以便区分,投标时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注:本项目按A包→B包→C包→D包→E包→F包的顺序进行评审。各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应提供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若无法提供5-7条,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3日每天9:00至11:30, 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代理机构(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2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形式缴纳)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3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投标文件接收人:林祖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8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3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叁仟元整(无论投几个包)
开户名: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 514902159710603
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交纳。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3年8月29日上午9:30)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会影响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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