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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舆 情监测分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3-07-21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舆 情监测分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

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舆 情监测分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3052518X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舆 情监测分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舆情已成为当前社情民意中最活跃最尖锐的部分。江苏省税务局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重要职责。因此,多维度、系统掌握网络涉税舆情动态,建立健全舆情快速响应的高效处理机制,把握网络舆情处置的主动权,树立和维护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是我们涉税舆情管理的主要目标。为此,我们根据总局相关文件要求,依托专业机构,采购网络舆情监测分析服务,及时监测、研判和处置负面舆情,以确保江苏省税收舆论总体积极健康、向上向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采购活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至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获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获取方式: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李工:jsqczb@QQ.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2年1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章炎炎,025-58528645 技术部分:黄海晴,025-58528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李欣,025-83370296-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欣

电 话:  025-83370296-712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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