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J)180
项目名称: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项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五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4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项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七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4、6、7: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7】
1)在“信用”及“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
联系方式:0991-3191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室
联系方式:16699887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小龙
电 话:16699887301
附件信息:
2023年自治区质检院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07.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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