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政沥青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矿粉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矿粉采购
项目编号:GW2023-QY1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龙华、黄丽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10、2233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政沥青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碗瑶村后溪大道1508号之4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杨,0592-56810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龙华、黄丽萍,0592-2279310、2233021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矿粉采购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市政沥青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矿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矿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上述列入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资金为准,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的,还须提供其在信用或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的网页截图进行佐证(须体现注册资金);
2、投标人若非所投矿粉的生产商的,则公司成立时间应至少一年,且须提供投标矿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以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成立日期为准,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成立日期的,还须提供其在信用或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的网页截图进行佐证(须体现成立日期)。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10日17时00分到2023年5月29日17时 30分
线下获取。请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获取或联系前台获取,联系电话:0592-2230888。售价:包1:人民币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8时45分
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8时45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2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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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8:45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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