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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电建江西电建公司固定资产项目数字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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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通辽市科尔沁区138+100万千瓦生态治理风电项目

数字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批准:

 

编制:晏鹏

 

招标人: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

·江西南昌

 


 

公开询比价函

                                          公开询比价采购编号:POWERCHINA-0131-230086

一、公开询比价采购条件

根据   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交审批的集中采购立项计划,以公开询比价采购 固定资产数字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公开询比价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通辽市科尔沁区138+100万千瓦生态治理风电项目

1.2、项目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138+100万千瓦生态治理风电项目现场 

2、采购范围: 3套地磅  包括安装调试,认证,培训指导使用。

3、采购数量:所有投标人针对备注要求予以书面回复是否全部响应,并做出承诺。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参数)

计量单位

本次采购数量

备注

1

数字电子汽车衡

称重:200T 安全系数:大于20%,板长18m、宽3.2m、厚16mm

称台节数:4节

标定值:20k,其它电子产品标配,需符合现场实际使用要求。

操作室除标配外,另配台商务电脑、和票据打印机,多箱过磅单与磅称系统相连

 

3

1、现场需建三座地磅站,全部采用200吨数字电子称重式,组合形式为1+1+1,共3套。(建造地见交货地点)

2、收到我司预中标通知书1天内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及设备平面布置图(DWG格式).

3、当地技术监督局取得计量认证由投标方负责

4、二级配电箱至地磅设备电缆由厂家提供(不超过50米)。

5、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列详单)

6、安装所有工器具(含吊车安装、设备到货的卸车)、材料自理。食宿自理。到货设备在未取得认证验收合格交付前都由投标方自行保管。

7、具备24小时到达项目现场维修,售后服务能力,

 

以上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实际供货的品种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包装、装卸、货物未交付前的货物保管、安装调试、认证、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验收标准: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相关标准提供合格产品(严格按备注品牌报价)及附件(附件如有)。

5、付款条件:

5.1预付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项目进度并收到如下资料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

由乙方提供履约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函有效期至设备最后一批货物交货日为止。

5.2投料款的支付

乙方主要毛坯件采购进厂待加工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投料款。

(1)一份由甲方监造工程师签发的毛坯进厂确认书(含照片、毛坯编号);

(2)由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13%税率)。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3日内将其指派的建造工程师及其相关信息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将主要毛坯件照片及编号发送给甲方监造工程师后,监造工程师应在3日内签发确认书或提出其不予签发的合理理由。如监造工程师未在3日内签发或提出不予签发的合理理由的,视为甲方已确认毛坯件进厂,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上述第(2)项的发票后付款。

5.3 到货款的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设备全部到货,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进度款。

(1)一份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货物签收单》。

5.4调试款的支付

所有设备通过性能验收试验合格后或设备到货满3个月后(以时间先到者为准)7日内,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调试款。

一份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调试验收合格证明或《货物签收单》。

5.5质保金的支付

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在性能验收试验合格通过后12个月或最后一批货到现场18个月后7日内(两者中先到为准),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款。一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代表共同签字盖章认可的质保期验收合格证明;一旦发生本合同中规定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的情况,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从尾款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6、交货时间: 2023  年 3 月 30 日 前。具体交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现场通知为准。

7、交货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138+100万千瓦生态治理风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1)              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区域

2)              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东哈日干吐区域

3)              科尔沁左翼后旗阿都沁苏木塔图日嘎查区域

(运输线路及道路情况由卖方自行考察确定)。

8、质量要求:供货方应提供符合标准、行业标准及本项目的规定,并保证质量与使用寿命。供货方应对产品的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质量标准,行业标准供货全面负责;提供必要的安装、检查、维修设备;提交全套技术文件及相关质量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需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

9、联系人员:技术咨询:焦明磊18070079027  乔秋虎14790670426

三、询比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电建集采平台和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平台同时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否则投标人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股份级或我司成员级,如在报名截止前还未注册成为我公司成员企业级供货商,则已报名该项目的供货商一概退回,我司概不负责)。

1.2 报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1.3 经营状况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具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4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5 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2、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价响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询比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询比价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

五、询比价文件的递交

1、询比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集采平台公告)。

2、递交方式:在中电建集采平台上传询比价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件)。

3、逾期未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价方式,采用两次竞价

七、评标方法

    综合评定法

八、联系方式

 标 人: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广州路69号 

   编:330001 

 系 人:晏鹏

   话:0791-88440053           

九、监督机构

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0791-88462822   0791-88462811

 

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3-7

 

bid.powe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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