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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供电线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3-02-22    
核心提示:鄂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供电线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19:45|发布单位:武汉龙诚建

鄂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供电线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19:45发布单位: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3-07项目监管地:鄂州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鄂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供电线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LC-EZ-2023-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3-00154

3、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9.81492(万元)

6、最高限价:149.81492(万元)

7、采购需求:

供电线路改造;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供电安全;需满足的要求:严格按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并与土建施工密切配合。(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23日2023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3、方式:

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现场获取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报名登记表(本公告下方附件处自行下载后填写盖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0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供应商须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55号

联系方式:18064158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联系方式:18942952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红

电   话:189429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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