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安科技创新中心全过程咨询服务 已由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211-500105 -04-05-35060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东路260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24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2.99亿元。本项目拟建设总部办公楼、企业学习中心、汽车博物馆、汽车体验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 19.2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559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编制项目全过程统筹管理咨询方案及实施细则、项目信息化和BIM应用管理及建模(含项目技术咨询)、设计优化咨询服务、造价咨询(目标成本测算;预算、限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结算审核;概算编制;)、工程监理。 具体内容详见《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任务书》。
2.5 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包括:土地、参与土地招拍挂与出让、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与移交,暂定服务期限为6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 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
3.1.1.1 投标人 须满足 以下 监理 资质条件 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1.2 投标人须满足 以下设计 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 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招标人: |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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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江北区五里店科技金融中心二期3号楼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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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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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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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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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20774836@qq.com | |
邮编: | 邮编: | 401121 | |
联系电话: | 023-67863563 | 联系电话: | 023-63054906 |
传真: | 传真: | 023-6387667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重庆两江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14413653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