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医院飞利浦1.5T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医院飞利浦1.5T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2341GNJLFWDY0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洋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竹山路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赛飞,188431268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王洋,0431-811507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长春市双阳区医院飞利浦1.5T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长春市双阳区医院飞利浦1.5T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做出对用户最合理有利的报价并且保证采购项目质量。请携带报价文件于2023年02月23日10:00时到下述地点与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一、采购内容及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医院飞利浦1.5T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0773-2341GNJLFWDY0028
(3)采购项目的数量:1项
(4)简要服务描述:1.1设备合同有效期内,维修及保养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及备件费均由供应商承担(不包括的备件费用除外),一年三次保养,包含冷却系统及所有接收线圈的保修等,详见附件一。
(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自筹资金,人民币60万元
(6)服务时间:1年
(7)单一来源供应商:北京天勤安捷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8)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
二、合格的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单一来源采购截止时间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三、单一来源邀请函的获取
(1)供应商可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处获取单一来源邀请函,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获取单一来源邀请函时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供应商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81150785/17743469032与前台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确认无误后发送单一来源邀请函电子版至供应商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901478010801
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3)单一来源邀请函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单一来源协商时间及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商定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3)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五、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在通知供应商人为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应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支付代理服务费,然后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收费标准:本项目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收取,不足3,000.00元的,按照3,000.00元计取。
六、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从2023年02月23日算起90天内有效。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2)证明报价人有资格报价(详见附件四)以及如果成交有能力履行合同(包括售后服务的有关说明)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偏离表,格式自拟)。
(3)证明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如有)是合格的,并符合单一来源邀请函中有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偏离表)。
(4)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三)
注:报价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价文件一正三副,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应单独密封,以便唱标。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本项目公示媒介: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财经报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1124239927181
联 系 人:李赛飞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竹山路150号
联系电话:1884312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10929519R
联 系 人:林叶、王洋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蒋光达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丹江街611号
联系电话:0431-84250785
二、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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