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比 价 公 告
1、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一标段需对下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详见询价一览表)
2、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符合上述资质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3日下午16:00之前,注册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成为会员(网站内有注册申报流程),并进行网上报名。
3、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
4、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二次竞价方式,参加投标人请务必于2023年02月13日下午16:00时之前进行一次报价(否则无法进行二次报价)并上传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审核合格后,报价方有效;2023年02月14日下午16:00之前进行二次报价。根据投标人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供货工期、投标报价综合评比,确定拟中标人。
5、投标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方联系,联系人:仝雪梅 联系电话:0951-4934039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为电建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产品符合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4、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五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招标谈判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价表
1、投标人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一标段施工现场)的综合价。综合单价里包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现场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等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包装要求:防锈、防潮、防水、适合长途运输的牢固包装,并注明包装箱数量、尺寸、重量。
3、投标人必须按我方要求及技术规范书等报价,并注明交货周期。
4、本次招标供货时间为2023年03月20日,投标人就此项要求需给予明确回复。
三、付款方式:
(1)到货款: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材料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0%)提供给买方,买方在设备质量检验合格后(以现场提供依据为准),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
(2)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买方在一个月内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算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扣除卖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6、报价有效期:至少20个工作日。
7、交货地点: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一标段施工现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四、其他
1、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询价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汇流箱(无防反二极管) | 20进1出 | 台 | 889 | 相关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汇流箱(带防反二极管) | 20进1出 | 台 | 15 |
注: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进行报价,同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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