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新兴产业园东区10KV及35KV线路迁改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TZ-2023-FF010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扶风县新兴产业园东区10KV及35KV线路迁改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扶风县九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扶风新兴产业园东区建设内容一是扶风新兴产业园规划区内35kv新白线路改造,拟拆除原35kv线路长1.8km、杆塔15基,改造电缆线路总长约2.1km。二是扶风新兴产业园规划区内10kv线路改造,按照区域划定三部分进行拆除。第一部分为10kv罗马线、周家线、祥云线14#40#改迁,该工程拟拆除线路总长3X2.9km、杆塔26基,改造段线路总长约2.6km,新增环网柜5座。第二部分为10kv信邑线23# 45#杆线及其支线台区改迁该工程拟拆除线路总长 8Km、杆塔50基,拆除台区4处,改造线路总长约2.6km,恢复原T接线路2处。第三部分为10kv信邑线扶托寺支线、任鲁支线、杆线、台区迁改,该工程拟拆除线路长2.5km、水泥杆共计70套,改造线路总长1.4km,迁移台区两处,照明电缆铺设等工程;本次招标包括项目设计、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扶风县新兴产业园东区10KV及35KV线路迁改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扶风县新兴产业园东区10KV及35KV线路迁改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
3.3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无在建项目;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三年财务报告(2019-2021年);
3.6信誉要求:在“信用”(ww.creditchina,gov.cn/)网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查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在“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查询未因为安全、质量、行贿等原因受到处罚被列入被执行人或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2日09时00分到2023年2月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2月2日09时00分到2023年2月6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宝鸡市扶风县新区南二路自来水公司二楼由经办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及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所有证件的原件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模板详见附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查阅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每份15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前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七、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2本公告同时在《陕西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sntba.com》、《现代保健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4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标书并行方式。
7.5线上线下同时获取;凡有意参加者, 先使用投标CA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电子招投标平台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上传成功后,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及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所有证件的原件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模板详见附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在宝鸡市扶风县新区南二路自来水公司二楼报名成功后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标准格式ZSQDB及JSBQDB)。投标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SystemList)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不能成功导入等其他问题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业主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内部的资金结算、拨付由联合体内部协议确定,与招标人无关。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报建及各种手续办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负责本标段招标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报建手续办理、施工及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负责承担设计任务,按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合同实施阶段积极配合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附件:
1、联合体组成证明(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公司公章确认);
2、授权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
甲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及盖章)
乙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及盖章)
年月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风县九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扶风县城新区南五路创业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917-5228019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扶风县新区南二路自来水公司二楼
联 系 人:权敏
电 话:0917-5227615
电子邮件:4532606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