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征集及所开展项目施工机械租赁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 包 人: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征集及所开展项目施工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及开展项目施工机械租赁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承接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输煤标段运行维护项目,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堡子村。
西宁热电火力发电机组主要来煤为新疆煤和鱼卡煤,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火车来煤车皮粘煤严重,车底冻块多,每节车皮粘煤约为15吨左右,为满足西宁热电每天卸车3列和青藏铁路公司规定每列车卸车时间为5.5小时(每列车49-53节)的相关要求,需租赁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进行辅助卸车作业。
项目所在地: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内容
1.2.1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施工机械租赁合格租赁企业征集
1.2.2西宁热电冬季火车来煤清卸车辆租赁
1.3招标范围:
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关于施工机械租赁用于(西宁热电项目)的冬季火车来煤清卸车工作。具体需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机械设备数量 |
计划租赁时间 |
备注 |
1 |
挖掘机 |
260型 |
辆/月 |
1 |
4个月 |
含两名司机 (纳入班组管理进行倒班) |
2 |
装载机 |
50型 |
辆/月 |
1 |
4个月 |
含一名司机 |
1.3.1对投标人的要求:
1.3.1.1投标人能够提供上表中的各种型号的机械设备(备注:所提供的同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必须齐全)。
1.3.1.2投标人提供的租赁机械设备和司机的现场管理工作纳入发包人班组管理。
1.3.1.3投标人在设备租赁期间,配备具备操作机械能力的人员,人员要持证上岗。
1.3.1.4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年限均不超过八年。
1.3.1.5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人员按招标人的要求,按时上下班,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加油,确保每天的工作效率。
1.3.1.6机械租赁费按固定单价+暂定总价的方式,每月20日按统计结果确定费用,根据确定费用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每月结算一次。
1.3.1.7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机械运行正常。维护保养时间每月不超过一天,如车辆发生故障,投标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提供其他同类机械,不能耽误施工,修理设备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一天,否则,按天核减。
1.3.1.8租赁费包含:油料费(本次西宁热电项目的冬季火车来煤清卸车辆租赁费不包含油料费)、维护保养费、修理费、进出场费、过路费、车辆保险、司机薪酬(含工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等)、劳保用品、管理费、防疫费、利润、税金等。
1.3.1.9投标人现场设备管理人员、司机的住宿、生活等费用自理。
1.3.1.10投标人对其所提供的机械的安全性、完好性负责,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3.1.11投标人提供的机械或司机影响工程的安全、进度和质量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进行更换。由此造成的机械设备停用,招标人将核减费用。
1.4合格供应商选择和西宁热电项目的冬季火车来煤清卸车辆租赁
1.4.1合同期限及交货时间
1.4.1.1本次招标的机械设备租赁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机械设备租赁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机械设备租赁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机械设备租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一年。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将在年度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1.4.1.2在选定的合格供应商中推荐本次机械设备租赁中标人。
1.5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6投标人资格
1.6.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6.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7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二个机械租赁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8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发售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8:30~11:30,14:30~17:30
1.9.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9.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2月6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1其它
1.11.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1.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1399715930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2.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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