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4221028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三水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新建三水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姜发改投[2022]8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姜堰区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建三水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姜堰区溱湖大道东侧、美术学校西侧、四支河北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5860㎡,拟建总建筑面积为38679.23㎡,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2559.83㎡,地下总建筑面积为6119.4㎡。三水小学为8轨制,拟建总建筑面积为33774.72㎡;三水幼儿园为3轨制,拟建总建筑面积为4904.51㎡。主要建设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各功能教室、活动室、风雨操场、报告厅等)、办公用房(行政办公用房、会议接待室、广播演播室等)、生活用房(后勤服务中心、厕所、配电房等)、室外活动场地、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及相关公建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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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4天内,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10%为预付款;提交全套施工图经招标人确认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取得审图合格证书)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4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30%;余款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2)施工费(含采购)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具备进场条件且进场施工,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的10%为预付款(其中幼儿园部分约300万);工程完成至±0.000时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施工费的10%(其中幼儿园工程完成至±0.000时支付约300万);主体完成50%时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施工费的15%(其中幼儿园主体完成50%时支付约400万);主体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施工费的2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施工费的25%;确认最终结算价款后扣除3%质保金外结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任意一种资格要求:①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③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C.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上述A、B、C相应要求且不可以相互兼任。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为准(如查实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符合上述无在建工程要求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除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其他: ①□自 年 月 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年 月 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 年 月 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 年 月 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自 年 月 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③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有效期自2019年1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审图合格证书签署日期为准)。②建筑面积以合同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④上述业绩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③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有效期自2019年1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审图合格证书签署日期为准)。②建筑面积以合同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包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本次公告获取的文件为资格预审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3 日 12 时 0 分 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 12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5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姜堰区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陈庄路6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23-80575139 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 电子邮箱:ty906199789@163.com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523-88057199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842210280001-BD-001 |
新建三水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初步设计+施工+采购 新建三水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采购等,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完成办理项目的各类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交付使用、保修等工作。 |
21300.00 |
730天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上网--新建三水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pdf |
2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3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