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7月份煤炭采购7-1(二次)
项目编号:
005638-22XB0340
项目类型:
物资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其他批发业
项目实施地点:
梅河口市
招标人:
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7月份煤炭采购7-1(3.0万吨),具体参数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包名称:
7月份煤炭采购7-1(二次)
标段/包编号:
005638-22XB034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2-07-24 08:3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7-27 08:3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2-07-29 08: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交货期(天):
15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交货期说明: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_日历天交货,交货地点: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范围:
7月份煤炭采购(3.0万吨),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询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正常生产和经营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按照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
国投二期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供应商其他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通知书》总金额的1%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合同完结后一次性不计息返还。中标方与本公司往来账目的余额若大于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可从中进行冲抵。如供应商有不能及时供货、断货、停止供货、无故加价等问题存在,招标人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2、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未能按约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
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大鹏
联系电话:
13844568488
联系地址:
梅河口市天河街2298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