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S115-北十五路)、经七路(北十五路-纬一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BTJY08GCGK2022383)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2)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开发区赛德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S115-北十五路)、经七路(北十五路-纬一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4778.47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9503.93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投标单位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 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 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任何一方财务能力均可。) 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无 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 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施工单位允许两家联合且具备同等资格要求。 9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4)投标人必须提供八师石河子市劳动监察支队出具的2021年度建筑企业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7月20日 00:00:00至2022年07月26日 23:59:59
2.领取方式:
凡有意向参加者,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1: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开发区招标办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