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九师163团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排污管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BTJY09GCGK2022028)已经由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九师163团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排污管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1610.51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31.73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师163团新城区
3.工程规模:第九师163团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市政道路下的排污管线建设项目,排污管道直埋敷设,主管总长29.68千米,管径 DN400。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文件,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监理资质到期的单位须提供电子化申报及审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执业资格证(注册执业)。 (2)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监项目。 上述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上述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附其所在投标人单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投标将 被否决。 5、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区外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中标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即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
《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0:00:00至2022年06月15日 10:00:01
2.领取方式: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1: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大厅(九师)
八、其他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