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1台长城炮皮卡车,用于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三公司浙江苍南赤溪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使用。采购设备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东新华苍南赤溪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p(直流),容配比约为1.00。新建设110kV升压变电站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建设1台100MVA主变压器,本项目按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建设10MW/1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电压等级设110kV、35kV两级电压,以一回110kV电压等级架空线路接入系统电网。
水文气象:
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赤溪镇,场区附近的灵沙公路横贯境内,与该县原有的县内交通主干道形成交通网络,运输条件良好。苍南县年雨量充沛,雨季、干季分明,各季气候均有明显特征。年降水量的分布从东南向西北递增。根据温州气象水文资料,年平均气温17.9C,极端最高气温39.3C和最低气温-4.5C,年平均降水量为1695毫米,且集中在4~6月梅雨期和7~9月台风期,年平均蒸发量1310.5毫米,主导风向夏季为东南风,冬季为西北风。项目站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7°23',东经120°31'。
2.2.采购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浙江苍南赤溪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所需长城炮皮卡车。
2.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2023款长城炮皮卡车 | 商用版2.0T四驱自动汽油大双排,型号CC1030QA22J | 2台 | (底盘离地面高度210mm) |
说明:本次招标设备为在成都上户后,在成都的交货价。交货前需由卖方在成都办理上户。 |
2.4.交货期:2024年1月 20 日前。
2.5.交货
2.6.技术要求:
2.6.1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
2.6.2车辆的设计、制造应该满足相关执行标准法律法规的规定;
2.6.3环保标准:国六,需满足四川省成都市该类型车辆的上户要求,且在交付时应完成上户工作。
2.6.4质保期:为货到买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2.6.5随机资料要求
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设备出厂合格证。
2.7.售后服务及其它优惠条件:请供应商明确具体售后服务措施,及质保范围。
2.8.付款方式:收到成都上户单证后买方以电汇方式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100%的货款。
2.9 投标保证金(若需):本次询价无需缴纳投保保证金。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报价人近两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3.4、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通发票(一票制)。
3.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