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集团 盐城市 滨海 “斐庭商贸”同城配送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邮政集团 盐城市 滨海 “斐庭商贸”同城配送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WKYC20231104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招标内容
为满足招标人需求现对盐城邮政滨海 “斐庭商贸”同城配送项目业务外包进行招标,项目含税预算为人民币85.93万元,合同期1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和总价最高限价85.93万元(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总价最高限价或投标人的单价报价高于其对应单项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承诺和2022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邮政集团 或邮政集团 江苏省 或邮政集团 盐城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 投标人提供202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同城配送或配送的业绩1份。(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2.11投标人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的,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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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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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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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lj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