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62/17-QT-017) 一、 招标条件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 项目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开发与应用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供热面积9081.31万平方米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开发与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持有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9.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取得智慧供热方面业绩不少于1项或取得智慧供热方面软件著作权证书不少于1项或取得智慧供热相关专利不少于1项。 10.其他要求: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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