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海港 2024-2025年后勤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13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海港 2024-2025年后勤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2.2 规 模: 对华能海港 办公生活区的日常物业管理、全公司绿化养护、食堂运营、内勤综合服务及车辆运行管理等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海港 2024-2025年后勤物业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98号
2.5 服 务 期: 24个月,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1、后勤保障服务:职工食堂运营、内勤、接待综合服务、车辆管理服务、项目单位商务办公相关的其他后勤服务;2、物业管理服务:办公生活区环境保洁服务、水电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3、绿化养护服务:港区绿化、办公生活区绿化、绿植及绿化设施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后勤物业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
(2)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物业服务及餐费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