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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2
华能清能院风电场风机设备发电量增功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1-057-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清能院风电场风机设备发电量增功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面向湖南怀化市某风电场(总装机15万千瓦,XE96/XE96BF/XE105三种单机容量为2MW的直驱风力发电机组共75台)风电机组设备的发电量提升服务需求,需求包括软件增功需求和硬件增功需求。软件增功需求为基于SCADA数据对机组功率曲线和性能劣化类问题进行分析,具备目标机组的软件优化升级能力,在严格保证机组安全运行情况下,在不少于10台机组上进行控制优化升级,在相同风速条件下,其优化后的平均发电量提升达到相关指标要求;硬件增功需求为在保证机组安全运行的情况下,现场实施完成2台机组的叶片增功技术应用,在相同风速条件下,优化后的发电量提升达到指标要求。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120天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风电机组叶片生产或风电机组维修或风电机组叶片增功改造合同业绩至少3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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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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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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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