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第四建设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 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工程
四公司-内蒙古天然气股份 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工程-自用气撬-采购方案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化学工程第四建设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 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四公司-内蒙古天然气股份 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工程-自用气撬-采购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CC-XBB-CG20240428-BT00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FCC-XBB-CG20240428-BT007/01
标段(包)名称:西部公司-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 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工程-自用气撬-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自用气撬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
2.3 交货 投标人被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万;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4)投标人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不存在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根据本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中标供应商须在“供应商基本信用认证( EnterpriseCertification)”平台完成相关认证程序,成为合格信用商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无法完成供应商基本信用认证,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注册、登录
| 提供投标人注册、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否 是
5.1 报名时间:
从2024-05-11 09:00 起至 2024-05-16 16:00止(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 点击【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