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port:spaces">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10-230124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EPC机电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新疆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项目所需使用的锚栓组合件设备,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设备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布尔津县城西南约13km处的戈壁滩上,额尔齐斯河西南侧,场址海拔高程在450m~820m之间,地形相对较平,省道S319和在建阿布吉高速从风电场南侧穿过,在建布哈高速从风电场北侧穿过,交通便利。本工程设计安装87台7.5MW风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储能规模130MW/260MWh,通过一回220kV线路送出至龙湾220kV汇集站,合同工期15个月。
2、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规格 | 品牌/商标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锚栓组合件 | port:ignore"> | 套 | 87 | port:ignore"> | port:ignore"> | port:ignore"> | |
总计 | 人民币大写:port:spaces"> RMB: | |||||||
其中不含税价款RMB:port:spaces"> 增值税RMB: | ||||||||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商检、包装、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现场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及时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采购数量:87套
4、交货时间:分2批次交货(第1批交货时间:2023年10月20日前,第2批交货时间:2023年10月30日前)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质量标准及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生产许可证书(若有)。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近3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5、在近1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或被列入黑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提供由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AAA级资信及信用证明.
9、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09-2023.09)具有3个及以上项目供货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10、具有本产品或类似产品的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