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7/17-QT-191)
一、 招标条件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 生产运维管理业务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范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37/ 17-QT-19101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 生产运维管理业务外委服务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 生产运维管理业务外委服务燃料输煤系统运行业务外委管理、化学系统运行业务外委管理、燃料煤场运行推煤机、装载机作业等业务外委管理、检修维护业务外委管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中标后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 生产运维管理业务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处于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以投标人所具有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书”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者“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取证时间为准 5.资格能力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随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为其所交纳的可通过公开信息网络系统查询的近一年以来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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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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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