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0/17-QT-014)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 富拉尔基发电厂2023-2024年燃料2号卸煤室卸煤服务项目已由华电能源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及范围:一期工程建设3×200MW,二期工程建设3×200MW。设计煤种为褐煤,每年机组年耗煤量约280万吨。燃料运输方式采用火车运输,火车煤到富拉尔基南站(电厂交接站),再经铁路专运线运至富拉尔基发电厂,卸煤方式为2个卸煤沟及翻车机卸煤,共配置4台螺旋卸车机及2台翻车机;现有两个储煤场,其中1号、2号、3号煤垛为一个煤场,东西方向长约278m,南北方向宽约145m,布置两台DQ8030型斗轮堆取料机,4号、5号煤垛为一个煤场,东西方向长约398m,南北方向宽约115m,布置一台DQ1200/1200.30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设计储存能力为20万吨。燃料2号卸煤室卸煤服务项目预计每年卸煤量为116万吨,两年共计232万吨,投标方派驻的卸煤人员数量夏季不低于21人,冬季不低于33人,提供24小时卸煤服务且负责提供绑车门铁丝。当人数不能满足卸煤工作需求,需要增加卸煤人员,但总承包金额保持不变。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0/17-QT-01401 2023-2024年燃料2号卸煤室卸煤服务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4年燃料2号卸煤室卸煤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近四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卸煤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业主单位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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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