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灵武市以北,西邻灵临公路,东靠秦渠,南距灵武市中心直线距离约6.0km。目前已建成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直接空冷机组。拟结合#1、#3机组现有高背压凝汽器,采用高背压凝汽器+机力通风塔冷却技术路线,新建机力通风塔冷却塔,对#1、#3机组直接空冷系统增加尖峰冷却装置,利用热网循环水通过高背压凝汽器冷凝乏汽,凝汽器出口高温循环水采用机力通风塔冷却塔进行冷却,提高#1、#3机组运行真空,降低机组运行煤耗,并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和高温条件带负荷能力。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场地内光伏组件拆除及成品保护、必要的场地平整及施工围护、厂区热网循环水供水、回水管道支墩支架及其下部钢筋混凝土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新建机械通风间冷塔(含配电间控制间,含振冲碎石桩地基处理、基础、主体结构、屋面保温防水、隔墙门窗地面硬化、装修装饰等、水箱基础等设备基础、预埋件)、施工必要的道路破碎及修复、厂区新建道路、必要的绿化、必要的沟井、必要的建筑物内给排水通风空调照明、必要的基础防腐、必要的基坑降水等工作。项目工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18日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土建施工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土建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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