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80 万吨/年乙二醇公铁联运物流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一期以煤炭为原料建设年产180万吨乙二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气化、煤气化、合成气净化、H2/CO分离、草酸乙二酯、乙二醇、粉煤热解等生产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装置、辅助设施、储运设施、服务性设施、全厂性工程和厂外工程。项目一期已于2022年10月9日单系列一次性开车成功顺利产出聚酯级乙二醇产品,目前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地区。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180万吨乙二醇产品铁路运输、到目的火车站点/异地库堆存服务、目的火车站点/异地库至终端客户汽运配送服务、乙二醇罐箱供应等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
2.6入围服务商数量:拟定选择2家服务商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00台20英尺框架罐式集装箱,须提供罐式集装箱的证明资料(有效证明材料以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为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揽过的液体化工产品罐式集装箱多式联运业绩至少1项。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