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4/18-QT-036)
一、 招标条件
(生产物资类班车)湖南华电长沙发电 2024年大宗物资石灰石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6月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4/18-QT-03601 2024年大宗物资石灰石采购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脱硫用石灰石约70000吨(含厂内转运)。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大宗物资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需提供石灰石矿年产量不少于10万吨的证明。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除提供上述与之合作的生产企业证件复印件和年产量证明外,还需提供采矿单位的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重复参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原件。 8.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项同类指标的石灰石10000吨以上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物资主要参数及供货数量页面、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合同原件以印证业绩,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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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