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创优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13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峡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创优咨询服务 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三峡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创优咨询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东至项目”)位于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境内,海拔约9m。项目宏观地貌属皖南丘陵山地,微观地貌单元为长江南岸低丘。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储能(30MW/30MWh)方式采用租赁方式。项目备案装机容量100MW(交流侧),实际装机容量99.9MW(交流侧),安装容量120MWp(直流侧),光伏场区设计安装580Wp单晶硅N型TopCon双面光伏组件207792块,共34个光伏发电单元项目,并经4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110kV升压站,经升压站通过1回新建110kV架空线路
2.2 招标范围
开展三峡能源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程创优全过程质量提升技术咨询,主要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档案控制咨询,电力建设地基结构、绿色施工、新技术应用、达标投产复验和工程质量评价等专项咨询与指导,科技进步成果咨询与指导等创优技术咨询服务;
②组织专家对创优文件进行审查,并对三峡能源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达标投产复验、工程质量、绿色施工、新技术应用、地基结构等5个专项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应专项评价报告;
③组织专家对电力行优现场复查进行指导;
④拍摄制作电力优质工程质量特色汇报片。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本合同约定全部咨询与指导成果完成之日结束,计划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4 三峡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标人中标后,需与三峡新能源发电东至 签订合同,取得三峡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优质工程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乙级)。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获奖证明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光伏项目获得电力优质工程奖的电力工程质量控制或创优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获奖证明文件。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0-2022年无2年连续亏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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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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