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税务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9点30分 其中A包73.5万元、B包29.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03 万元,其中A包73.5万元、B包29.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介 |
1 | 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税务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 项 | 1 | A包为重大专题宣传片及公益广告拍摄制作,主要包括税务系统重要工作展示宣传片、重大活动主题宣传片、重要任务专题宣传片、全国税收公益宣传片; B包为短视频制作、视频后期制作及动漫类视频制作,主要包括采购人相关招录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出口退税等工作进行短视频制作、视频后期制作及动漫类视频制作。 本项目分为AB两个包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拍摄工作,具体拍摄时间及制作完成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网站 和 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3年11月 14日至2023年 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