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彰武满堂红350MW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含塔筒)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350MW风电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按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调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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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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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机组(含塔筒) |
350MW(56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轮毂高度大于等于160米。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风电机组升压设备、环网柜、完整的风电机组监控系统以及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和运输(含场外道路协调、手续办理、施工、运输措施等为完成运输风机所需的工作)、二次转运、指导安装、调试、后期运维等相关的技术服务。关于塔筒:投标方负责提供基础预埋件和锚索、锚板、混塔段片与片和环与环之间的密封胶,负责混塔段的地面组环指导、负责塔筒吊装指导,塔筒车板交货,由招标方负责卸车、地面组环安装、吊装及风机基础与混塔底段间的二次灌浆料。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机组(含塔筒)】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9.投标机型应按照《GB/Z25458-2010风力发电机组合格认证规则及程序》进行了型式认证,认证工作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应包括标准功率曲线、保证功率曲线(即对应风电场实际空气密度及湍流下的动态功率曲线)、推力系数(Ct)、功率系数(Cp)、噪音等级、电网特性的测试报告等;如暂时不能提供投标机型的型式认证,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投标时暂不能提供投标机型型式认证的,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投标机型的设计认证。
10.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00台6MW及以上的陆上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陆上风电机组投运业绩;具有与所投塔筒型式一致,高度相同或以上的高塔筒风电机组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1)项,投运业绩提供(1)、(2)项):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9-28 16:20到2023-10-11 23: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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