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SG-20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科工集团 基建项目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陆缆施工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位于浙江省玉环市近海海域,位于已建一期(北区)工程南侧,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7.5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5MW。风电场所有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1回66kV海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SG-20801 陆缆施工(南区) 陆缆施工(南区)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陆缆施工(南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个66KV(或以上)陆上电缆敷设(含架空线路)施工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用户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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