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脱硫石灰石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脱硫石灰石采购(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单位)以黔发改能源[2020]1021号(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概况: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正在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高效燃煤发电机组,计划2023年底首台机组建成投产,2024年初第二台机组建成投产。配套的脱硫制浆系统采用湿磨制浆方式,附近设置脱硫石灰石堆场。
2.3 招标范围:
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脱硫石灰石采购。名称:石灰石(白石);预计需要数量:24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不保证足额兑现);技术规格:1.粒度:Φ5-20mm,5mm以下不超过1%,20mm以上不超过0.1%;2.杂质:泥土及杂质不超过0.5%;3.水份:不超过1%;4.纯度:碳酸钙(CaCO3)含量≥90.00%,碳酸镁(MgCO3)含量不高于4.00%,二氧化硅(SiO2)含量不高于1.5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
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通知交货,投标人接到通知后2天内完成该批次交货。预计2023年10月份开始需求脱硫石灰石,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和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承诺)。
3.4不得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不得列入“信用”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符合并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3.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协议书、或购销合同),所提供的证明须注明有效期。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08月10日00:00至2023年08月17日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全国 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系统使用
4.3潜在投标人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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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c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