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9/17-SG-023)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4号机组切缸改造EPC总承包已由华电能源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6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利用2023年4号机组扩大性小修期同步实施,8月20日开工,10月18日完工,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4号机组(600MW)切缸改造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人负责4号机组切缸改造设计、供货(末级叶片、次末级叶片、排汽导流环、末级隔板、连通管及阀门、冷却蒸汽管道及阀门、低压缸喷水系统管路及阀门、5抽6抽系统管路及阀门、供热抽汽至阀组后第一道焊口DN1600管道,含补偿器及阀组、低压缸温度测点改造等)、施工(设备、管道、阀门拆装,支墩、支吊架安装加固及建筑工程等)、调试、验收、配合第三方进行性能试验、后评估等全部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9/17-SG-02301 4号机组切缸改造EPC总承包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号机组切缸改造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为汽轮机设备制造企业,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甲级(火力发电)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一台600MW及以上汽轮机切缸改造或汽轮机通流改造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材料,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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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