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23NBHSWT286
公布日期 : 2023-07-05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超声乳化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T286
项目 预算金额(元):2215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00,9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超声乳化仪 数量:1台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标项二: 标项名称:眼表综合分析仪和角膜内皮镜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9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 二楼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 /)。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 二楼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 -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 -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 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 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 /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5)本《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 ( )、 (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政府采购( )、宁波市 电子服务系统(海曙)( /haishu/)、 网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 地 传 项目 质疑 质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传 项目 质疑 质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传 联系人 :邹老师 投诉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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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