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发电公司3、4号锅炉低温省煤器部分模块更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发电公司3、4号锅炉低温省煤器部分模块更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发电公司3、4号锅炉低温省煤器部分模块更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到2023年7月9日17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鄂州发电公司二期3、4号炉工程建设2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007年正式开工,2010年全部投产发电。2013年通过机组提效改造增容后机组容量为2×650MW,2018年超低排放改中造增设低温省煤器。
低温省煤器投运至今,由于现场部分换热管泄露等原因导致低省差压长期超过2000Pa,远超正常运行工况,故本次拟将公司3、4号锅炉低温省煤器部分模块进行更换。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鄂州发电公司3、4号锅炉低温省煤器部分模块更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低温省煤器原模块的拆除、新模块设备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试运以及交付生产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3 计划工期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本项目涉及两台机组施工工作将按机组分别予以实施。其中:#4机组计划于2023年9月实施,#3机组计划于2024年3月实施,单台机组低温省煤器模块更换部分施工工期为40天(即指从机组停机到低温省煤器更换工作全部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A级锅炉制造或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通用专业承包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3项及以上已完工且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低温省煤器模块设备供货或改造合同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完工证明(或业主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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