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进度,内蒙古首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至托清工业园区长输再生水管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内蒙古首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托克托县、土默特左旗、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
项目规模: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呼和浩特市至托清工业园区长输再生水管线工程建设范围内,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项目所需的应检尽检的工程类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内蒙古首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名称:呼和浩特市至托清工业园区长输再生水管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内容和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呼和浩特市至托清工业园区长输再生水管线工程范围内的调水管线:自章盖营污水厂新建 DN800 调水管线3.0km,接现状呼准路 DN800 再生水管;输水管线:自班定营污水厂至托清工业园区,沿S103省道东侧新建 2×DN1000~ 2×DN1200 再生水输水管线65.697km;配水管线:新建托清园区内DN500~DN1200配水管线14.124km;加压泵站:新建班定营泵站1座、中间加压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 15 万m3/d,输水管线末端新建配水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9万m3/d,以上管线及泵站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应检尽检的工程类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完成乙方提交所有检测项目最终成果报告日止,若施工工期与设计要求出现重大变更再另行商议。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时适用);
(3)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银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近6个月是指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
(4)近6个月良好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近6个月是指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市政工程类检测服务业绩(注:须提供加盖公章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
(2)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工程类检测服务的项目经理工作;
4.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包含:房建(房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具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前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3年05月16日- 2023年05月22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予退还。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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