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邯峰电厂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2-169)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邯峰电厂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服务内容:邯峰电厂拥有正式职工约630人,拟将邯峰电厂职工食堂服务进行外委,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作日用餐、周六日及节假日用餐、机组检修期间用餐、运行员工送餐、日常抢修现场送餐及每日外卖制作等工作内容。食材及低值易耗用品用具由招标方提供。
2.3服务期: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不分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邯峰电厂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投标人本项目拟投入人员至少具有一名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和一名中式面点师高级技师,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2.3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2项食堂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其它能证明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