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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天安化工生产水地下管网节水消漏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5     浏览:0    
核心提示: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安化工
   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安化工)成立于2003年11月,是国内成套引进壳牌煤气化技术、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大型企业。2013年5月,按照云天化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安排,天安化工通过吸收合并和购买方式整体并购云天化集团旗下云南天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云天化国际富瑞分公司。整合完成后,天安化工成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600096)的全资子公司,拥有总资产83亿元,净资产30亿元,年可实现销售收入近60亿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天安化工,拥有年产高浓度磷复肥182万吨(其中磷酸二铵120万吨、磷酸一铵22万吨、重钙40万吨)、湿法磷酸70万吨、硫酸220万吨、合成氨50万吨的生产装置,并建有水、电、气、铁路运输等完善的公用工程配套设施,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高浓度磷复肥和磷化工生产基地之一。
 
近年来,国家环保、生态要求不断提高。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印发了“长江三磷排查整治技术指南的通知”【2019,12号文】,要求对磷化工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排查、整治。为防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2021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
 
公司地下生产水管泄漏,干净的生产水进入雨水沟,与污水混合,被迫排至渣场,导致池水量加大,增加渣场风险,无法满足三磷排查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
 
1、将全厂生产水地下管网改为明管;沿线设置管墩,跨路区域原则上采用管沟。
 
2、将各装置与生产水总管连通,确保改管后,各装置供水不受影响;同时设置切断阀门、流量计,以便于操作和管理。
 
3、新增一条生产水环路,实现双路供水,提高生产水供给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建设地点:云南省安宁市草铺化工园区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主要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工作。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承包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初步方案以及项目建议书为指导,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工作(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资料只作为参考,承包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设计)。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该项目及配套工程的:
 
(1)前期工作:供水路由现场踏勘、地形测量、部分建(构)筑物拆除、场平、地质勘察(补勘、详勘用于配合甲方办理合规性手续)等。
 
(2)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给排水、消防、工艺,管道,设备,仪表,自控,电气,电信,建筑,结构等。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空视图、设计总说明、生产水系统图、生产水管网布置图、管道支架大样图(土建、安装)、可编辑的(CAD、Word版本)管道材料表等。
 
(3)采购:包括建设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运输、入场保管、二次转运等。
 
(4)施工:建设本项目的土建、安装施工(含管道设备检测)、三通一平、建筑垃圾处理、部分过路段需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外运(采取保护措施,避免造成道路污染)、地质/地基处理、“三查四定”、 中间交接、工程交接、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办理等项目建设全过程;本项目与周边装置交叉位置的改造;控制系统为DCS就近接入。
 
(5)项目合规性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完成施工图报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报批、抗震、水资源论证、消防、防雷接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试生产和验收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报告和图纸(含厂区鸟瞰图、消防分区图、功能分区图及三维模型图)等,满足政府审批的需要。
 
(6)其他:
 
1)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性能考核合格前运行维护(系统调试、试车、性能考核)等服务,并按要求交付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等文件。对项目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节能、资产清册、工程造价等负责。
 
2)要求该项目一次性设计、施工。
 
2.3.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满足发包人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设计的规范及标准要求,达到性能考核合格、验收合格要求。
 
2.4.工期要求:要求合同签订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具备施工条件,施工部分要求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至2023年7月30日时间段项目机械竣工具备使用条件。
 
2.5.投标文件需要达到初步设计要求,施工图审查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并出具加盖印章的审图合格证意见。
 
2.6.工程地点:云南省安宁产业园区草铺化工园区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主厂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或以上总投资在800万元及以上总承包(epc)业绩或合同额不少于(含)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且证明材料须能反映投资或合同金额);
 
(2)施工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或以上总投资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或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且证明材料须能反映投资金额)。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a)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或以上在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且能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
 
c) 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提供承诺函)。
 
2)技术负责人:
 
a)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b)具有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的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任命文件及个人履历表)。
 
d)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
 
a)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必须为设计单位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b)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2项或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任命文件及个人履历表)。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出具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具备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的单位,牵头方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3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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