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06日00时00分00秒---2023年02月13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喀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景观绿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景观绿化工程
2.3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喀什市。
2.4招标范围:喀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园林景观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铺装、篮球场、小品硬景,水系、苗木绿化及配套的给排水、电气工程。包括因施工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的外运及处理。竣工验收检测、试验检测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最终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现场最终图纸及清单为准。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附件:图纸、附件: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6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3个月,计划于2023年3月5日开工(暂定,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揽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类似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指绿化工程业绩,混合业绩中应明确绿化工程部分不少于500万,无明确显示视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为响应人在职员工,响应人出具2022年以来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后),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承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信用中国”网站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本项目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3日17:30(北京时间)前登录进行电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