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粮食储备库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2]1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储备粮管理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县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主要建设平房仓6栋,总占地面积1068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55.8平方米,总仓容5.166万吨;综合服务楼占地面积1040平方米,建筑面积2655平方米;一站式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35平方米,建筑面积135平方米;制氮机房、机修库占地面积770平方米,建筑面积770平方米;消防泵房、发电机房、配电间占地面积32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平方米;物资库占地面积32.24平方米,建筑面积32.24 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水池、地磅、大门、围墙道路、室外管网、变配电及粮库智能化系统等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等。概算总投资119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3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浦县粮食储备库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1383.07平方米,单跨跨度24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1383.07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m2”,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7249992.5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等规范的要求,其中功能配置、装饰装修、设备及附属工程标准达到合同及施工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仓房气密性应满足或高于《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GB/T25229)、《二氧化碳气调储粮技术规程》(LS/T1213)等相关标准要求。屋(仓)顶、墙体、门窗、设备孔洞及接缝处等应采用环保、耐候性能好的材料进行密封、气密技术处理。门窗、设备孔洞应设置双密封槽。平房仓气密性应满足《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GB/T25229)规定的 500Pa 的压力半衰期要求,其中:气调平房仓压力半衰期不低于240s;仓房防水、防潮、隔热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1 月 16日12: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1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8.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