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4/20-QT-130)
一、 招标条件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年省外汽车来煤接卸及余煤清理已由华电集团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省外汽车长协煤将进煤80万吨左右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4/20-QT-13001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年省外汽车来煤接卸及余煤清理项目 1、来煤的卸车,车底和车辆平台、车轮等部位的清扫工作。2、来煤车辆进入煤场的指挥工作。3、进煤车辆污染煤场内道路的日常清扫、洒水工作。4、煤中杂物的清理和外运。5、三期汽车卸煤沟煤篦眼疏通、蓬煤及地面污染清理。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年省外汽车来煤接卸及余煤清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本项目前期采购中不得存在串通、造假及其他违规行为。 7.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近3年)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60 万元以上的电厂汽车来煤人工卸煤或电厂汽车来煤接卸作业等业绩不少于 1 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结算发票);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