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委托,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发电机断路器(GCB)及其附属设备,采 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巴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日部乡境内,系大渡河 干流水电规划 “3 库 28 级”中的主源——脚木足河河段自上而下的第 2 梯级水 电站,上接下尔呷“龙头”水库电站,下衔达维梯级水电站。坝址位于日部吊桥 上游约 10km,厂址距下游日部吊桥约3.9km,坝址多年平均流量 188m3/s,最大 风速 22m/s。水库正常蓄水位 2920m,日调节消落水位 2918m,死水位 2915m , 调节库容 1627 万 m3, 具日调节能力。电站装有 3 台套 240MW 水轮发电机组, 水轮机为立轴混流式,发电机为半伞式,1 台生态机组 26MW 总装机容量 746MW , 多年平均发电量 25.528/29.914 亿 kW•h(单独/联合)。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其开 发任务为发电, 同时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此外,无其他综合用水要求。 电站建成后供电四川电网。
本电站按 “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电站机 组自动化均应满足与计算机监控接口的要求。
电站地处高山峡谷,远离人口稠密和交通发达地区。从成都出发主要有三条 线路可到马尔康市热脚,再由热脚大桥至日部乡(热脚至日部乡约97km,仅一条 道路可通行), 即可到达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现场。目前, 成都进入电站 现场主要路线如下:
从成都出发经成灌高速至都江堰,由都汶高速至汶川,沿汶马高速经汶川、 理县、马尔康至热脚,该段约 360km;由省道 S220 线经热脚、白湾乡、脚木足
乡、龙尔甲乡、草登乡、康山乡、日部乡到达电站现场,该段约 97km,为四级 公路。从成都到电站现场(日部乡政府处)全程约 457km 。
目前,马尔康市已启动省道 S220 线日部至热脚段公路新(改)建工程,该项 目将原道路技术等级由四级公路升级为三级公路,建成后路基宽度 7.5m。其中, 日部至木尓渣桥段(全长约 56km)工程已具备通行条件。脚木足乡路段目前为单 行道,间隔有会车通道;热足桥至脚木足乡路段目前有一处小水电出线场,路面 至出线场底面 4.6m;脚木足大桥载荷汽车-20。投标人应自行详细考察上述路线, 以及从成都可进入工地现场的其它道路及状况。
本电站首台机组预计发电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2.招标范围:
卖方应提供全新的、完整的、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成套的设备及附件。卖方 供货范围如下(但不限于):
3 台套用于单元接线回路的完整的 18kV ,SF6 三相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成套设 备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等。
2.3.供货范围:具体招标设备详见第七章 1.2 供货范围 :
2.4.交货时间:
发电机断路器(GCB)及其附属设备的交货日期(暂定)
项目 |
到达规定交货地点 时间 |
3 台(套)发电机断路器(GCB)及其附属设备 |
2024 年 2 月 1 日 |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 |
2024 年 2 月 1 日 |
2.5.交货地点:
本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为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地现场买方指 定的位置。买方负责设备到交货地点后的卸货,但卖方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 吊工具。
2.6.强调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 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路况及运输 条件,本次投标报价中,应充分包含因道路路况及运输条件限制而增加的费用(如 桥涵加固及其处理等因素造成的运输停滞或基础设施改扩建等增加的成本费用) 。
(2)项目所在地为藏区,投标人应有与少数民族和当地政府协调的能力和经
验,因地方关系处理不当引起的索赔事项均不受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GCB 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销售代理机构(提 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备制造商和其销售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个 GCB 设备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机构参加投标 。
3.2. 投标人的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2.1 若投标人是 GCB 设备制造商:需具有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2.2 若投标人是 GCB 设备制造商销售代理机构:需具有有认证资格的第三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具有所代理的 GCB 设备制造商同意 其代理销售 GCB 设备的正式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
3.3.1 若投标人是 GCB 设备制造商:应设计和制造过额定电压 20kV 及以上、 额定电流大于或等于 12000A、额定开断电流大于或等于 100kA 的发电机出口SF6 断路器成套装置设备 ,应具有 2 个及以上满足上述要求、应用在国内水电站且均 安全运行 2 年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材料;
3.3.2 若投标人是 GCB 设备制造商销售代理机构,其代理销售的 GCB 设备 的制造商应满足 3.3.1 的要求,其本身还应至少成功代理过一个满足上述要求的 类似设备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 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3.5.投标人须提供 GCB 设备制造商的 ISO9000 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 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
3.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7.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 17:00 前 ( 北 京 时 间 ))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元(¥1000.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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