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20千伏送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01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 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招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
2.2 规 模: 华能辛安项目送出工程为三方联合送出。三方:华能光伏新能源 、烟台融进新能源发电 和海阳市锐阳新能源 。三方联合送出工程位于烟台海阳市和莱阳市境内。接入方案统筹三方项目接入容量各200兆瓦及考虑周边其他光伏项目,拟以220KV电压等级联合送出。
招标内容:三方联合送出工程:新建一条220千伏送出线路,线路长度约25.9Km;架空线路25.5Km、电缆0.4Km。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2×JL/LB20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通信采用2根OPGW-150光缆,电缆采用ZC-YJLW03-Z127/2201×2500电力电缆,随电缆敷设2根48芯普通光缆。送出工程接入国网220KV五龙站。为便于送出工程与国网220KV五龙站衔接,将220KV阳五II线由电缆改架空,拆除220KV阳五II线电缆,使用架空线重新接入待用II间隔,三方送出工程电缆接入220KV阳五II线原间隔GIS终端,其断路器和二次设备使用原间隔设备。。以上所有电气一次设施等相关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该项目必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调试。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总承包。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辛安镇。
2.5 计划工期: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如因招标人的原因开工时间延后,竣工日期不延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服务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送出线路工程及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设计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负责线路廊道规划审批。施工图、竣工图数量必须满足招标人及工程需要。
采购及施工: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进站线路及附件、电缆、电缆头附件、光缆及附件等,招标人另行规定的除外)、运输、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20kV送出线路施工:本工程的线塔占地及补偿费、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鸟设施、辅助设施、电缆终端围栏、在线检测、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的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等)、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国网220KV五龙站改造工程。拆除220KV阳五II线进220KV五龙站电缆,改造使用架空进国网220KV五龙站待用II间隔,三方联合送出线路电缆进原220KV阳五II线213间隔。三方送出工程电缆接入220KV阳五II线原间隔GIS终端,其断路器和二次部分使用原间隔设备。
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220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负责相关涉网设备装置与省调、地调通信联调的协调工作。出具所有设计及采购范围内的设备装置的合法有效的证书,按现行电力行业规程标准完成对本标段所有现场设备装置的校准、校验,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准、校验证明报告。配合并协调完成涉网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
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核准、线路走廊规划意见、跨穿越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负责送出线路路径的设计、规划及许可审批等。
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负责分界点所有线路贯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踏勘和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或220千伏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