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综合办公楼配楼扩建工程装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2-02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综合办公楼配楼扩建工程装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荣成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综合办公楼配楼扩建工程装修施工。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 荣成市。
2.5 计划工期: 22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综合办公楼配楼分为配楼A、配楼B两栋,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6126㎡,主要功能为办公用房、档案储存用房、信息机房和小型汽车停车库等。建筑整体采用与主楼的外立面协调一致的现浇清水混凝土外墙,以及玻璃、工字钢等材料,体现工业精神。现主体结构已封顶,预计2023年3月底完成一、二层墙体抹灰;2023年4月15日完成三层、四层墙体抹灰及室外门窗安装。装修施工作业面将根据主体结构施工进度分阶段移交。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综合办公楼配楼扩建工程装修施工,包括楼面、架空地板、墙面、顶棚、吊顶、室内防水、室内护栏与扶手、门套、室内门窗百叶、轻质隔墙、建筑细部、卫生间给排水、卫浴洁具、卫生间隔断、车库交通配套等装修施工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 业绩要求:近5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近五年:指自 2018年 1 月 1 日开始,截止至本工程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时间段内,签订合同且工程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能证明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
类似工程业绩:2项及以上公用建筑装修专业承包工程业绩,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同时每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
3.2.4项目经理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是担任过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技术总工,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必须是报价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信息。
3.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