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景洪水电厂涉网特殊试验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247-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景洪水电厂涉网特殊试验外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
2.2 规 模: 华能景洪水电厂位于澜沧江下游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上游约 5 公里处,是澜沧江中下游"二库 八级"梯级开发的第六级。电厂设计安装 5 台混流式机组,水轮机、发电机组分别由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 任公司和东方电机股份 制造,单机容量 35 万千瓦,总装机容量为 175 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为 78 亿千瓦•时。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 108 米,总库容 11.39 亿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 602 米。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景洪水电厂涉网特殊试验外委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云南省 景洪水电厂项目现场
2.5 服 务 期: 暂定合同签订后50天,具体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满足改造及试验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AGC、A/VC试验及涉网特殊试验,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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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调试甲级及以上资质和能监办核发的二级承试及以上资质,需付证书影印件。
(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类似试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